人民網北京3月7日電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醫藥事業的發展,中醫藥改革發展的戰略謀劃和頂層設計不斷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就。2019年出臺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明確要求“建立國家中醫藥古籍和傳統知識數字圖書館,研究制定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條例”。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常委、農工黨中央專職副主席、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于文明在提案中提到,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建立以來,對促進中醫藥知識產權的保護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仍存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包括,傳統中藥因有些配方、工藝不宜公開,公開后會喪失價值,不適合專利制度保護。創新中藥難以滿足專利保護要求,現行專利法并未考慮到中藥的特殊性,審查過分嚴苛,中藥類專利授權困難。民間“經用高效”的中藥方劑,難以獲得專利權庇護。我國很多中藥技術創新尚未形成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體系尚未形成,臨床上很多有價值的藥方長時間處于流落坊間或者是被外國醫藥企業變相利用的尷尬處境。
就此,于文明建議,需要建立與現代知識產權制度相互銜接、相互補充的“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制度”。一是,與現行中藥注冊、監管、市場管理等關聯起來,整體統籌,持續優化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機制體系,確保各項政策的有機銜接;二是,建立完善中醫藥傳統知識專門保護法律制度,將中醫藥傳統知識所有權、使用、管理、傳承等納入專門法律的框架下;三是,建議加強制度創新,突破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框架的慣性思維,建立起符合中醫藥規律和特點、能夠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和作用的傳統知識保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