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藥價格戰愈演愈烈,藥企斷臂求生?
作者:醫藥網 來源:醫藥網 2020-6-19 打印內容
《掛網意見》還明確了禁止掛網的5種情形:1.申請之日前兩年內因質量等問題被省級及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罰或出現質量檢驗不合格的;申請之日前兩年內被省級及以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記入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在國家或河北省組織開展的談判、集中采購執行(合同)期內,不符合采購規定的同品種藥品;藥品集中采購中不正常履行合同的;其他不符合國家和河北省有關掛網規定的。
對此,劉明睿表示,將誠信評價和藥品采購相結合,將賄賂、擾亂市場等行為作為撤網判定條件,這是一個非常值得關注的新評價模式,也是未來國家的政策導向。但河北這次掛網項目中禁止掛網的5種情形,與以往其他省級掛網項目相比,沒有在質量評比上有更多的創新,在招采環節通過這樣的規定是不能保證藥品質量、杜絕招投標領域亂象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招采環節也不可能把藥品的質量問題一并解決。
在挑戰中尋求生機 在降藥價和保供應上尋求平衡
事實上,從國家帶量采購開始,就已經預示著仿制藥全面降價時代的來臨,未來可能會形成國家談判+國家與地市級帶量采購+競價掛網的全面降價模式,仿制藥“價格戰”會愈演愈烈。在這樣的“高壓”之下,藥企必將回歸制藥企業的本質,要么踏踏實實做好生產精益化管理,把仿制藥的成本控制在最低;要么加大研發投入,在產品管線上有所突破,快人一步通過一致性評價。唯有如此,企業才能在未來的挑戰中獲得生機。
不過,在仿制藥價格越來越低的形勢下,現在已經出現了新的問題,值得相關各方引起注意,那就是在招標采購過程中,如果甲方要求降價太狠,也可能會帶來乙方“主動撤網”的副作用。例如5月28日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的《關于公示國家組織集中采購第二批未中選藥品價格調整情況的通知》就顯示,有48個藥品擬撤網,239個藥品擬暫停交易。在擬撤網的48個藥品中,有28個為企業主動申請撤網。
業內人士就表示,企業會有各種各樣的原因“主動撤網”,但其中肯定跟價格脫離不了干系,有關部門在把企業引進來的同時,也應該有個機制讓企業可以有序地“退出”。
此外,在藥企“主動撤網”的現實情況下,如何保障藥品供應?劉明睿建議,可以參考“江蘇模式”。6月3日,江蘇省為部分不愿降價的產品開通綠色通道,只要該類產品按江蘇省設區市最低成交價對全省供貨,該價格可不作為江蘇省省級掛網價格,不對外公示。這就是主管部門在“降藥價”和“保供應”上的一種平衡手段。
總之,在這個問題上,有關部門應該讓市場這只手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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